2019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团省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纪律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1.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利用干部廉政学堂开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定期组织《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设廉洁自律专题学习单元,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学院教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三项规定,开展教育系统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沉痛教训。做好团校改革、合作办学校区调整各个环节纪律保障。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题整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突出解决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脱离师生、服务师生意识不强,工作敷衍塞责、有安排无落实、虎头蛇尾、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做到三个“熟知”。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对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抽查,督促问题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节日节点纪律作风检查,正风肃纪。在传统节日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涵养中华民族优良家风,加强自律。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展教育系统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明课堂讲授纪律,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印制“廉洁诚信教育主题班会”手册。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三、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7.强化日常监督。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暂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严把干部选拔廉洁关。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加强纪律教育。
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宣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学习强国、干部廉政学堂、纪检工作简报等学习平台优势,创新载体,持续学,跟进学。以案促改,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四、坚持预防为主,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9.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增强教职工慎独慎微意识,廉洁自律,依法履职。通过审计参与实现对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实训室建设等造价廉政风险防控。
10.大力整治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在教育扶贫、选人用人、考试招生,大学生评优、入党、学业考试、奖助学金评定,教职工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科研评奖等工作环节中加强纪律审查和监督力度。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前移监督关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履行学生申诉委员会职责。做好信访工作。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11.落实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认真落实《中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总揽协调、全面主抓、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及时更新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12.强化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干部“十条禁令”,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纪委委员要切实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支部)和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13.夯实工作责任。
各系(部)处(室)认真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安排,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院目标任务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末向学院党委、分管(联系)院领导、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述职述责述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