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学院纪委组织拟提拔任用的4名教学系主任助理参加廉政法规考试。
为了进一步提高考试质量,确保工作的严肃性,纪委在总结历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谋划,拟定方案,实行试题二级审核。坚持以学习为导向,强化考前集中自学,明确学习内容,观看廉洁文化公开课,促进领导干部对廉政法规的学习和运用。突出考试重点,明确“学什么”“考什么”,主要从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高职院校党风廉政特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旨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廉,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干部任用依据,有效加强了领导干部任前党纪党规意识教育,在促进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