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节日,院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认真做好“五一”、端午假期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节日节点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十二个禁令”的铁纪律,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净化节日风气,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知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盯住具体问题,持续不断纠正“四风。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给相关部门单位,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贯彻落实节日期间“十二个严禁”的要求,加强对部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学院助理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十二个禁令,知敬畏、有戒尺,守底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好班子成员,加强分工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对出现的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四风”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院纪委检查审计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节日期间工作纪律、值班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一经查实,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