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廉洁过节纪律重申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办、国办节日期间十禁止纪律,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学院副处级(含助理)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二、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与学院纪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贯彻落实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部门党员干部加强教育,明确要求,从严管理,以“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专题研究,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确保“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院领导要对分管职责范围内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3、学院副处级(含助理)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4、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保持高尚道德情操。
三、严肃核查处理违纪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1、各部门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正道,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对部门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
2、全体党员干部要克服观望、侥幸心理,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
3、学院纪委将对部门、个人违反纪律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严格执纪,严肃处理,在追究违规违纪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中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纪委
2014年12月25日